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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2022年教育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点击数:

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白水县实际,现将白水县2022年教育类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和家长明确政策,提前准备,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类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等相关行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39号)文件要求,下列四类考生请对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可以参加考试。

3.省内封控区内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持“准考证”、48小时两次核酸阴性证明,由考试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考点共同研判制定方案,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单人单车“点对点”转运至指定考点,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确保不造成疫情扩散的情况下,可以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单人单车“点对点”转运返回。

4.省内管控区人员持“准考证”、健康码绿码、48小时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点对点”转运或自驾车辆至指定考点的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点对点”返回管控区,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聚集。

二、考前准备

5.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见附件1)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县教育考试中心,并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生在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4天前,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陕西省疫情防控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

7.为防止因疫情变化延误考试,请在外省考生及时关注白水县疫情防控政策,提前规划返回白水时间。

三、进入考点

8.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本人考试时间通过考试专用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扫码验证。

9.进入考点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必须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体温检测无异常。考生进入考点时还须主动出示《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和《健康承诺书》,并在现场确认时交考试工作人员。

10.考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向考点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11.考生进入考点及候考时须佩戴口罩,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12.考试当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点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五、考试结束

1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安全人员间距。

六、其他

1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5.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家长、带队老师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16.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后,请按照白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防控要求执行。

白水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4月1日

附件

1.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

2.健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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