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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经开区关于加强中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点击数:

中考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渭南经开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通告如下:

一、噪声监控时间:中考(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白天早8:00至下午18:00,晚上22:00至次日7:00。

二、噪声监控范围:城区所有噪声源,重点是居民住宅、渭南中学考点周边等噪声敏感区的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工业企业噪声。

三、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禁止一切社会生活、商业经营、工业生产等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有建筑工地禁止夜间作业(22:00至次日7:00)。

四、各街道办,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和职责分工,对环境噪声源实行重点管制和全方位监督检查。

1.禁止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渣土清运、室内装修装饰及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城区室内装修活动,18:00至次日7:00、中午12:00至14: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作业);禁止流动摊点、出店占道和使用广播喇叭进行商业宣传、庆典等活动;禁止广场舞、露天娱乐等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尤其是对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将严密监控。(城市综合管理局举报电话:2583518)

2.禁止工业企业生产等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生态环境分局举报电话:2580180)

3.禁止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和扰民。(社会事业局举报电话:2656639)

4.在中考期间,渭南中学考点附近严禁婚丧嫁娶使用高音喇叭、乐队、鸣放烟花爆竹等产生的噪声污染。(辛市街办举报电话:2584030;龙背街道办举报电话:2892075。)

5.所有机动车必须遵守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小什中队举报电话:2944177)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依法查处阻碍执行禁止噪声污染的非法行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2898110)

五、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希望广大群众对高考、中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及时举报,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六、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个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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