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正文

渭南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渭南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考生防疫须知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试考生须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控相关事项。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考生须自2020年12月26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签署《健康承诺书》,提前申领并及时更新“陕西健康码”或“渭南健康码”状态。健康承诺书见附件)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有国(境)外或高中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出现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感染新冠病毒症状有关的考生;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4.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考生;

5.健康码为“绿码”,考试当天体温≥37.3℃的考生。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处于诊疗期、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居家隔离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疫情管控

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半小时抵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符合入场条件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核验身份和进入面试考场时摘下口罩)。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出示健康码,提交《健康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试。

4.入场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防疫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如不能及时提供,考生须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按通知时间、地点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区统一安排延期考试。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防疫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研判后处置。

7.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离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考试前避免和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健康承诺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域外返陕的考生,要服从渭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主动到社区报备,并接受健康管理。

4.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渭南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渭南教育网、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渭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并遵守面试疫情防控规定。

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1年1月7日

附件:

渭南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上一条:2021年春季渭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档工作公告

下一条:渭南市顺利完成2020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关闭

Copyright © 2020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陕ICP备20008556号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23号

主办单位: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编:714000